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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真牛羊肉和普通牛羊肉的區别

發布:時間:2019-06-29 返回列表

清真牛羊肉,即符合伊斯蘭教“Halal”标準的食品。關于牛羊等。

《古蘭經》以“佳美”和“潔淨”作為可食食物(wù)的标準,除《古蘭經》中(zhōng)明确禁止的五類(“豬、血液、酒、自死物(wù)、誦非安拉之名宰殺的動物(wù)”)外(wài),在其基礎上聖訓又(yòu)做了進一(yī)步的闡述,以後的教法學家也在這兩項的基礎上又(yòu)延伸性的作了些規定,自此構成了各族穆斯林的清真飲食戒律。對于穆斯林來說,看待這些明文規定的禁忌的态度是遵從執行,嚴格恪守的。

關于禁止的食物(wù),安拉在《古蘭經》中(zhōng)“禁止你們吃自死物(wù)、血液、豬肉,以及誦非真主之名而宰殺的、勒死的、捶死的、跌死的、抵死的、野獸吃剩的動物(wù),但宰後才死的,仍然可吃;禁止你們吃在神石上宰殺的;禁止你們求簽,那是罪惡。”(5:3 即《古蘭經》第五章第三節)又(yòu)說:“信道的人們啊!飲酒、拜像、求簽,隻是一(yī)種穢行,隻是惡魔的行為,故當遠離(lí),以便你們成功。”(5:90即《古蘭經》第五章第九十節)故對于穆斯林的飲食方面而言,絕對不隻是“不吃豬肉”這麼簡單,“飲酒”也是很大(dà)的罪過。所謂“誦真主之名而宰”是說宰殺牲畜的人必須是穆斯林,而且牲畜必須是在念完“奉安拉之名”之後宰的,并且牲畜必須是活的,穆斯林不吃“自死物(wù)”和“動物(wù)的血液”。屠宰時,要宰喉部,使動物(wù)少受痛苦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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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單的說,即使是牛羊,如果不是按照伊斯蘭教法,沒有由清真寺專業屠宰人員(yuán),誦讀真主之名而宰的,也不是清真的。。。所以一(yī)般的回族,或者是穆斯林,不是通過阿訇宰的牛羊也是不吃的。